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郑屠就是这类人。
郑屠为了跟金翠莲父女俩要那三千贯钱,扣住人家不让人走,这本身就是仗势欺人的违法行为,是郑屠首先没有走法律程序,目无法律的,那就不要怪鲁提辖法外执行了。因为一旦超越了法律的范畴,那就没有办法控制了。
可是,郑屠虽然是犯法了,但那也罪不至死吧?鲁达也不能直接把人打死呀!本来这件事情鲁达完全可以有另一种处理方法,只要他把郑屠叫来酒楼说:“这父女俩的事我鲁达管了,给我个面子,把他们放了吧。”就冲后来鲁达到状元桥下买肉,郑屠那毕恭毕敬的样子,郑屠是绝不敢惹鲁达的,估计郑屠是会卖这个面子的。
如果是这样,那么金翠莲父女俩得救,郑屠保住了性命,鲁达也不会因此丢了官,变成通缉犯,属于皆大欢喜。可为什么鲁达偏偏不这么做呢?郑屠倒霉就倒霉在他的那个外号上,是他的那个外号惹祸了。什么外号不好叫,非要叫个“镇关西”。
《水浒传》写道,鲁达再入一步,踏住胸脯,提着醋钵儿大小拳头,看着这郑屠道:“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镇关西”,关西那么大的地方郑屠他全镇了,可他郑屠真有那么大势力吗?当然没有。
从郑屠给鲁达切肉可以看出来,郑屠刀工了得,这说明郑屠一开始也不是老板,他的老板地位是从小伙计一步一步干起来的,一块肉一块肉切出来的。但是,当他具备了一定规模之后,他不用再埋头苦干了发现自己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他膨胀了。
钱多了,社会地位有了,胆也壮了,发现自己也算一霸了,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了,什么都敢干了,王法算什么,我就欺负人,老子有钱,我就叫“镇关西”,看谁敢把我怎么着?此乃取祸之道,他倒霉也是应该的。其实,对于有了钱要保持怎样的心态,孔子早就给出了答案,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
有钱了,膨胀了,胆壮了,郑屠也不是郑屠了,是“镇关西”了。按理说,金翠莲卖给郑屠当妾。按照合同约定,金翠莲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她就应该得到这三千贯钱,天经地义。而后来把金翠莲赶出郑家的是郑家的人,金翠莲可是一直在履行合同义务,并没有违约,即便她拿了那三千贯钱也是天经地义的,没必要把钱退回去。
郑屠扣住人家不放摆明了就是在仗势欺人。如果金家父女不是遇上了鲁达,估计结果会很悲惨,可幸运的是,他们遇到了鲁达。更为幸运的是,他们父女脱难以后,又遇到了赵员外。而替他们出头的鲁达却落得个丢官通缉。
不过,好人终究还是会有好报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鲁达,要是没有这次“拳打镇关西”,就永远也不会成为金圣叹先生批《水浒传》连写了三个“佛”字的鲁智深了,有的只能是湮没于芸芸众生中的鲁达鲁提辖了。
镇三山黄信,说的是他能够镇住所任职的青州境内的二龙山、桃花山和清风山三座山寨,结果一个清风山就差点让他吐血。黄信说镇的也就是青州这一亩三分地,都显得有点狂,遑论郑屠了。一个操刀的屠户也敢叫“镇关西”,膨胀得没边了。
真的是,“自作孽,不可活”。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3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