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潞州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确保年潞州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办字〔〕34号)文件精神,结合潞州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小学招生行为,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建设美好新潞州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统筹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一个不少”入学,积极接纳特殊儿童入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信教”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具有接收能力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根据学区生源、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各小学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公开招生政策和信息,严格招生条件,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招生过程监督,切实保证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四)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三、报名条件
(一)凡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不分性别、民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受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一)潞州区常住户籍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四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和房产迁入截止时间为年3月31日。(注:写字楼、仓库、车库、商铺等非住宅房,不作为施教区对口入学依据)
(二)随迁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以《居住证》办理时间先后排序(父母双方居住年限可累加)。
(三)需到学校报名的适龄儿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近14天内有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的,不得到学校报名现场。所有到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或监护人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提供行程码及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填写《健康承诺书》,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同时,暑假期间适龄儿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有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返)长适龄儿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必须按照长治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供72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自觉接受社区(村)健康管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报名细则
(一)属潞州区户籍(常住人口,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与实际住址(产权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全部安排入学。
(二)属潞州区户籍,但存在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以父母《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家庭实际住址为依据,学校在常住人口“住、户一致”优先安排学位的基础上,如有余额学位可安排入学。
(三)属潞州区户籍,但没有《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家庭,家长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一年以上可证明其家庭现在实际住址的水电暖缴费凭证,或者提供真实合法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和一年以上可证明其家庭现在实际住址的水电暖缴费凭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如有余额学位可安排入学。
(四)属潞州区户籍,但没有《房屋产权(所有)证》及相关证明的家庭,家长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的学位不满的学校报名入学。
(五)随迁子女入学。凡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携带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对就近有余额学位的学校报名入学(主城区内的随迁子女入学建议参考附件2)。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潞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有余额学位的学校入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潞州区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潞州区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潞州区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
(5)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六)特殊儿童入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随班就读,普通学校不得拒收具备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对于重度残疾且具备接受能力的儿童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同时做好留守儿童、特殊困难家庭儿童入学工作。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困难家庭儿童,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七)政策照顾对象。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
(八)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县区域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公办小学同步进行,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录取时间,自主报名、免试入学。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要报送潞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职教股),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民办小学要在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入学报名工作。自愿选择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与民办小学签订相关协议,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将不再安排公办小学学位。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五、报名安排
(一)小学入学报名时间:8月1日—5日。
(二)7月31日前,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教师代表和潞州区教育局机关联系人组成的招生入学报名资格审查组,负责本校报名入学工作,制定报名工作流程和责任分解。在招生入学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校长要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分析和把握报名动态,认真解答家长和社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处理化解报名过程中的矛盾,确保学校招生入学报名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入学报名资格审查组负责,对家长所持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审核,查验证件的原件并收取尺寸为A4纸的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要严格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
(四)学生信息报送,报名期间学校每天必须填写招生入学报名学生的信息登记表(即①本校一年级学生报名人数总表;②潞州区户籍施教区内住户一致学生人数表;③潞州区户籍施教区内住户不一致学生人数表;④非潞州区户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特殊儿童)学生人数表);学校要在报名当日18:30前,及时报送潞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以便准确掌握各学校招生入学报名情况。
(五)8月6日上午各学校将各类学生信息登记表上报至潞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并做好资格审查资料的统计、汇总、备案等工作。
(六)8月7日开始,各学校要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入学通知书和均衡编班
(一)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潞州区教育局统一印制,学校签发。8月10日各学校携带学生信息登记表领取相应数量的通知书,8月15日各学校将入学通知书发放到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手中。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8月28日定为均衡编班日,均衡编班时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委会成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现场监督,编班结果要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保证均衡编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8月29日上午学校要将均衡编班的方案、现场图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班级配置情况表报送潞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三)8月30日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负责研究制定小学招生政策,统一领导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小学招生工作;市公安局潞州分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协助区教育局完成小学招生工作,确保具有接受能力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进一步防控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各镇、街道(中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辍学;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依法依规入学;各联校、区直各小学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要分别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招生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统一招生步调,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阳光运行,接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强化工作宣传
为使招生入学报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严格执行招生“八公开”政策。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在校内显要位置采取公开方式,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全面公开。各小学直至学校开学前,应安排专人负责对家长、社会人员细致解读学校入学政策,及时回复家长、社会人员提出的相关入学问题,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以方便群众,确保阳光招生。
(三)严格执行纪律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见附件1),不能随意扩大轨制,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一年级标准班额不得超过45人。严禁任何形式的择校;严禁任何学校收取借读费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办理空学籍;严禁招收未满6周岁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四)严格防疫要求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公布报名登记、审核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按照分时错峰原则做好招生咨询、报名登记、材料审核、入学报到等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制定招生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防控预案和处置方案于7月29日前报潞州区教育局(体卫艺办)备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
(五)严格责任追究
小学入学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入学报名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招生期间学校无人、关闭大门、咨询电话无人接听等现象,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通报批评。对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区教育局将加强监督,加大对小学招生入学报名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举报。
潞州区教育局负责小学入学报名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协调和处理,具体工作由潞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承担。
年建议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的公办学校
年市直及潞州区小学施教区
南村小学施教区:南村、中村。
王庄村小学施教区:王庄村。
黄北小学施教区:黄北村、黄中村。
黄南小学施教区:黄南村。
安居小学施教区:安居村、太锯北社区。
魏村小学施教区:东旺村、魏村、王庄矿铁运处家属院、黄碾镇西旺村、安居村、太锯北社区。
淹村小学施教区:淹村。
故南小学施教区:故南村、贡村、辛庄村、坡底村、故北村、故县社区、淹村。
李村小学施教区:李村、坟上村。
李沟小学施教区:李沟村、太锯社区。
张庄小学施教区:张庄村、漳移村、电务一队社区。
马厂小学施教区:长信工业园区、马厂村、长北商贸区、煤气公司家属区。
高庄小学施教区:高庄村、王公庄。
故驿小学施教区:故驿村、合成厂社区。
安阳小学施教区:安阳村。
安昌小学施教区:安昌村、漳山发电厂。
台上小学施教区:台上村、马厂镇泽头村、上省村、上韩村、凹里村、马庄村。
富村小学施教区:富村、张公庄、李村、坟上村、李沟村、太锯社区。
鹿家庄小学施教区:鹿家庄村、凯旋花园小区。
果园小学施教区:果园村、工业园北区。
小辛庄小学施教区:小辛庄村、三局生活区、机场生活区、工业园南区、中森嘉苑、新城市生活家、精英时代城、新馨苑小区,北晟苑小区、盛世风景小区、果园村、工业园北区。
小神小学施教区:西外环以东,铁路以西,北外环以南,梁家庄村和欧亚小镇以北。
西旺小学施教区:大辛庄镇西旺村、壁头村、漳泽村、小常村、下韩村、大辛庄镇泽头村。
暴马小学施教区:暴马村、七里坡村、南寨村、小庄村。
针漳小学施教区:针漳村、米家庄村、东明小区、龙港新城。
下秦小学施教区:下秦村。
堠西庄小学施教区:堠西庄村、崔漳村。
南寨小学施教区:南寨村、小庄村。
崔漳小学施教区:崔漳村。
余庄小学施教区:余庄村、神下村。
张祖小学施教区:张祖村。
南津良小学施教区:南津良村、北津良村。
圪坨小学施教区:圪坨村、张祖村、师庄村。
店上中学施教区:店上村、坡栗村、杨暴村、电厂家属区。
开发区学校施教区:瓦窑沟、盐店沟、东沟、滴谷寺、小龙脑、双桥庄、杏树凹、桥上、涧沟、鸡坡。
博爱学校施教区:铁路→长邯路以东,东外环以西,漳沂村地界以南,景里街以北。
石桥小学施教区:石桥村、大天桥村、中天桥村、毛占村、南天桥村。
大罗小学施教区:大罗村、小罗村、冀家庄村、沟西村。
王村学校施教区:王村、赵凹村、启东瑞锦小区。
金口学校施教区:金口村、壶口村、河头村、山门村、二龙山村、老巴山村、金龙小区。
南垂小学施教区:南垂村、朝阳村、驾校。
西长井学校施教区:西长井村、石桥村、大天桥村、中天桥村、毛占村、南天桥村、大罗村、小罗村、冀家庄村、沟西村。
八一路小学施教区:分水岭→工商巷(紫金西街建设银行)以东,潞阳门北路以西,紫金东西街→长兴中路→长邯南路→太行东街以南,新营街全线→分水岭以北。
新华小学施教区:1.长兴中路以东,潞阳门路以西,新营街以南,县前巷以北;2.潞阳门路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十中桥河区以南,府后东街以北。
紫坊小学施教区:1.西环路以东,威远门路以西,太行西街以南,紫金西街以北;2.西环路以东,太行南路以西,紫金西街以南,府后西街以北。
邱村小学施教区:府后西街以北,太行西街以南,西环路以西,到蒋村边界(包括蒋村)。
紫金西街小学施教区:1.太行南路以东,威远门中路以西,紫金西街以南,府后西街以北;2.威远门中路以东,工农巷以西,太行西街以南,紫金西街以北;3.威远门中路以东,分水岭→工商巷(紫金西街建设银行)→岭南巷以西,紫金西街以南,府后西街以北。
东街小学施教区:1.延安路以东,潞阳门路以西,县前巷以南,甜水巷以北;2.香角巷→东大街→英雄路以东,延安路以西,庙道巷→牛家圪道→武家巷以南,花园街→石头街以北。
东关小学施教区:潞阳门路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府后东街以南,解放东街→金河家苑小区西围墙,沿北石槽村界→建材巷→东大街以北。
站前路小学施教区:火车站家属区、铁道佳苑小区、站前公寓小区、堠北庄村、堠南庄村、如意苑小区、湛上村、化工厂小区。
南关小学施教区:华丰南路以东,延安南路以西,护城河以南(含西南关村地界),五针街→淮海街以北。
建东小学施教区:1.长兴北路以东,潞阳门北路以西,保宁门东街以南,太行东街以北;2.英雄北路以东、长兴北路以西、捉马卫生巷以南、太行东街以北范围内的潞州区卫生局家属院、海飞小区、电力西苑、永盛名邸、维特小区;3.长兴中路以东,太行东街以南,长邯南路以北。
太行东街小学施教区:1.潞阳门北路以东,铁路→长邯路以西,(在建)捉马东大街以南,景里街以北;2.潞阳门北路→和济岗→柏后村西沿线→铁路沿线以东,东外环路以西,景里街以南,紫金东街以北;3.含山西省农科院谷子研究所,不含漳沂村。
英雄北路小学施教区:1.威远门北路以东,长兴北路以西,捉马西大街路以南,保宁门街→佳美绿洲小区东围墙→福兴巷→飞龙巷→前进巷→英雄北路→卫生巷以北;2.捉马村。
澳瑞特小学施教区:东外环以东,澳瑞特学校东围墙以西,澳瑞特家属区以南,长治学院南校区以北,包括澳瑞特小区、长治学院南校区、四三二八兵工厂。
惠丰小学施教区:长陵公路以东,东外环→中山头绿色小区西围墙以西,太岳街以南,南外环路以北。
北董小学施教区:北董村、小山头村。
中山头小学施教区:中山头村、北山头村、南山头村、中山绿色小区。
南石槽小学施教区:南石槽村、塔岭新城、岭南御花苑和淮海东山家属院。
淮海小学施教区:凡淮海家属区各院、清华西花苑、马坊头、李家庄、五马村。(九鼎小区属于原二师新建校施教区,年由淮海小学代招)
清华小学施教区:丰恒路以东,喜峰村以西(含喜峰村),清华社区与淮海社区交界以南,太岳东大街以北。
下南街小学施教区:1.南天晚街以东,连家巷以西,解放东西街以南,和平东街以北;2.南天晚街以东,延安南路以西,和平东街以南,护城河以北。
北石槽小学施教区:1.北石槽村;2.金河家苑小区西围墙,沿北石槽村界→建材巷以东,东外环以西,东大街(东方小区北围墙)以南,解放东街以北;3.潞阳门南路以东,东外环路以西,解放东街以南,德化门街以北。
英雄街小学施教区:自长兴中路县前巷西口向东→延安中路向南→庙道巷向西→牛家圪道→武家巷→英雄中路向北→邮电局口向西→至莲花池顺兵士巷北→长运普石路→府后西街向西→府西街向北直至分水岭向东→经新营街→长兴中路向南→县前巷西口。
上南街小学施教区:天晚集北路以东,演武南巷以西,石头街→东华门以南,解放路以北。
西关小学施教区:威远门路以东,北营三巷→西郊公园东围墙以西,府后西街以南,五一生活市场南围墙以北。
华丰路小学施教区:1.兴府路→建华巷以东,威远门路以西,府后西街以南,五一街以北;2.长安街→西环路以东,威远门路以西,五一街以南,长子门村上街以北。
梅辉坡小学施教区:1.凤凰嘴→联仓巷以东,天晚集以西,令公巷以南,解放西街以北;2.烈士陵园以东,锡坊巷以西,东西大街以南,东华门街→石头街以北;3.莲花巷以东,英雄中路以西,邮电巷以南,西大街以北。
回族逸夫小学施教区:1.北营三巷以东,长运普石路→兵士巷→东斜街→莲花巷以西,府后西街以南,西大街以北;2.威远门路以东(不含西关小学施教区),天晚街以西,西大街以南,祥雨巷→凤凰嘴路西非长子门社区居民区→营口巷→联仓巷→令公巷以北。
长子门小学施教区:1.西环路以东,天晚集以西,解放西街以南,德华门街(护城河西南关处,天天乐超市)以北;2.解放西街→西环路→长子门上街→威远门路→祥雨巷→凤凰嘴路西非长子门社区居民区西侧边界。
五一路小学施教区:1.站前北路以东,兴府路→建华巷以西,府后西街以南,五一街以北;2.站前北路以东,长安街→西环路以西,五一街以南,解放西街以北;3.不含堠北庄村。
区实验中学施教区:世纪春天西区、沁芳苑小区、长治会校家属院、晋瑞苑、日新家园北区、和苑小区、长兴花园、潞州区交通局家属院、潞州区驻鹿家庄村各区直单位家属院。
康园中学施教区:潞阳门路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太行东街→柏后村西沿线→铁路沿线→紫金东街以南(不含柏垢村),石子河以北。
漳电中学施教区:漳电社区、水库生活区、临漳村、交漳村、下舍村、长北电建社区、台上村、马厂镇泽头村、上省村、上韩村、凹里村、马庄村。
史家庄小学施教区:1.铁路以东,太行北路以西,北外环西街以南,保宁门西街延伸至铁路以北;2.世纪嘉园(史家庄户口)、富民小区、银苑小区和盛世花苑小区。
化家庄小学施教区:太行北路以东,威远门北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保宁门西街以北。(圣鑫苑小区属于体育路小学施教区,年暂定由化家庄小学和北寨小学代招。)
区实验小学施教区:关村、嶂头村、朝阳村、苗圃村、关村小区、庄里村、顺兴花苑。
长北小学施教区:长北新建巷家属区、长北永安巷家属区、长北车站小区、长北电务段小区、长北工务段小区、长北工行家属院、农行家属院、中行家属院、长北煤气小区、长北铁路社区、地质队社区潞城界以西、市水泥厂以北、榆黄线以东、长北车站以南。
长钢小学施教区:兵北小区、兵南小区、钢城小区、红砖楼小区、花园小区、南岭小区、四工地小区、长钢社区西沟小区、小学楼小区、汽水站公寓楼、文革楼小区、粮站楼、故县村、金色家园。
王庄二小施教区:王庄煤矿光明南区、光明北区、朝阳小区、创新小区、故新小区、世纪家园小区、阳光小区。
王庄一小施教区:葛家庄、史家庄、创业小区、八千六小区、西沟村。
石圪节小学施教区:石圪节煤业公司矿区、良才村、黄沙岭村、黄沙岭矿矿区。
漳村小学施教区:漳村矿社区、漳村、小河堡村、霍家沟村、窑上村、西白兔村、故县社区、潞矿电化社区。
体育北路学校施教区:合富璟园小区、佳和小区、沁芳盛世小区和长治市集中供热第一热源厂家属区、陈村、张村。
市友谊小学施教区:1.延安南路以东,潞阳门路以西,甜水巷以南,护城河以北;2.演武巷→连家巷以东,延安南路以西,花园街→石头街以南,和平东街以北。
市实验小学施教区:1.工农巷以东,长兴中路以西,太行东西街以南,紫金东西街以北;2.省建巷以东,英雄北路以西,捉马前进巷以南,太行西街以北;3.不含捉马村。
市十二中施教区:1.威远门北路以东,省建巷西,保宁门西街以南,太行西街以北;2.不含捉马村。
火炬中学施教区:铁路以东,威远门路以西,保宁门西街→液压厂家属院北围墙以南,太行西街以北。
市二十中施教区:泽馨苑小区、清水湾小区、小神村、星湖湾小区。(梁家庄属于体育路小学施教区,北寨村、暴河村属于北寨小学施教区,年暂定由市二十中代招;圣鑫苑小区属于体育路小学施教区,该小区居住的拆迁户年暂定由市二十中代招。)
容海学校施教区:1.英雄北路以东,延安北路延伸线至铁路线以西,北外环路以南,捉马东大街以北;2.长兴北路以东、潞阳门北路以西,捉马东大街以南,保宁门东街以北。
年潞州区小学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年潞州区小学升初中工作,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结合潞州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遵循教育规律,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建设美好新潞州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对口划拨原则:按照地理位置、服务范围采取单校划拨或多校划拨的办法,每所小学对应一所或几所初中学校,小学学生毕业后升入对口的初中。
(二)相对就近原则:多校划拨的小学根据对口初中招生
指标,依据学生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印证资料,相对就近划分到
对口初中入学。
(三)免试入学原则:初中学校要按照对口小学划拨结果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依据小学监测成绩招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招生,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办重点班、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等。
三、入学条件
(一)潞州区小升初的学生,必须为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经注册、且具有相应学籍编号的潞州区小学在校毕业的六年级学生。
(二)未在潞州区小学上学的潞州区户籍学生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欲申请到潞州区初中学校就读的,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于7月30日、31日到潞州区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审核、登记。潞州区教育局将在分配期间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1)潞州区户籍学生,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证》、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基本信息卡片(加盖有原就读学校印章)、医院体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材料、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基本信息卡片(加盖有原就读学校印章)、医院体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的学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近14天内有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的,不得到报名现场。所有到现场报名的学生及父母或监护人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提供行程码及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填写《健康承诺书》,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同时,暑假期间学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有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返)长学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必须按照长治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供72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自觉接受社区(村)健康管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管理。
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见附件1),不得跨县区域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录取时间,自主报名、免试入学。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要报送潞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职教股),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必须在8月31日前结束,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分配。
五、工作安排
(一)7月31日前,各小学要完成本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已注册且具有相应学籍编号的六年级学生户口、家庭住址等基础信息复核确认。
(二)8月8日,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分配方案完成小升初工作,并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结果,明确告知学生所升入的初中。
(三)8月13日,小升初工作确认无误后,各小学要按学生所升入的初中学校进行汇总,并加盖学校公章,将结果以纸质版(A4纸一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潞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四)小升初入学通知书由潞州区教育局统一印制,初中学校签发。8月18日各学校到潞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领取通知书,8月20日各初中学校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统一送达对应的小学,各小学负责将入学通知书送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手中。
(五)8月26日,学校初一新生统一报到。8月28日定为均衡编班日,均衡编班时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委会成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现场监督,编班结果要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保证均衡编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8月29日上午学校要将均衡编班的方案、现场图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班级配置情况表报送潞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统一领导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市公安局潞州分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协助区教育局完成小升初招生工作,确保所有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学,进一步防控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各镇、街道(中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和督促小学毕业生规范有序升入初中,并采取措施防止辍学;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工作,督促小学毕业生依法依规升入初中;各联校、区直各中小学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要分别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招生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统一招生步调,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阳光运行,接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强化工作宣传
为使招生入学报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八公开”政策。各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小升初工作各项政策,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小升初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在校内显要位置采取公开方式,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分配范围、分配条件、分配程序、分配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全面公开,确保阳光招生。
(三)严格执行纪律
各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能随意扩大轨制,严格按照本校制定的小升初分配办法执行。严格控制班容量,初中标准班额不得超过50人。确因施教区内适龄学生人数过多时,可适当放宽至每班55人,但严禁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学生分配时,依街道、路段、门牌号等相对独立划分,不得出现同一个小区甚至同一幢楼房划为两个初中学校的情况。任何初中学校不得拒收统一分配的学生,不得擅自接收其他学校的学生,不得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自主招生、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依据小学监测成绩、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招生;严禁学校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严禁设列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任何形式的择校、借读;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空挂学籍。
(四)严格防疫要求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公布报名登记、审核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按照分时错峰原则做好招生咨询、报名登记、材料审核、入学报到等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制定招生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防控预案和处置方案于7月29日前报潞州区教育局(体卫艺办)备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
(五)严格责任追究
小升初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小升初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校长要切实担负起小升初工作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并与7月31日前成立由校长为组长、教务主任、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小升初分配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本校小升初实施方案。方案要严格按照本校对口初中就近直接升学的规定,科学、合理分配学生,以保障本校六年级毕业学生顺利升入初中学校。要确保每一位在潞州区就读的有本校学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都有分配的初中学位,杜绝漏分、不分和不录取的现象出现。区教育局将加强监督。加大对小升初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对各类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行为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监督举报
(来源:长治市教育局)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1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