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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越是被绝大多数人喜欢的英雄人物,就越有人抹黑,抗匈的卫青霍去病、抗辽的寇准、抗金的岳飞、抗炎的钟老爷子,都没有逃过喷壶的洗礼。就连在历史上真实存在、在小说中得到完美展现的梁山第一大侠鲁达鲁智深,也被人黑得几乎只剩下一口白牙了。

具体是谁在黑鲁智深,咱们就不提名字了,因为那是一群人,而且咱们也没必要替他们扬名。但是他们提出的“鲁智深一连做错了七件事”,倒是可以逐一说道说道的。

所谓的鲁智深一连做错七件事,就是不该介入郑屠与金翠莲的家庭纷争,不该动私刑下死手,打死人后不应该畏罪潜逃,在大相国寺不该“监守自盗”与偷菜泼皮喝酒吃肉,救林冲不该留下董超薛霸让他们继续害人,三山聚义后不该加入梁山,加入梁山后不该反对招安。

当然,那些人给鲁智深总结出的“错事”还不止这七件,咱们把这七件事说清楚了,其余的事情就不值得一驳了。其实真男人都应该知道:不如此,他就不是鲁大侠了。

首先咱们来说第一件“错事”:鲁智深该不该介入郑屠与金翠莲的家庭纷争。

其实细看过原著就知道,郑屠与金翠莲根本就不是夫妻,更不是什么家庭纷争,而是欺男霸女,这一点原著写得很明白,郑屠看见金翠莲之后,“便使强媒硬保,要奴(金翠莲自称)作妾。谁想写了三千贯文书,虚钱实契,要了奴家身体。”

即使是高俅的养子高衙内,做的事情也没有这个杀猪的郑屠可恶。郑屠的可恶之处,就在于他既要了金翠莲的人,还要敲诈金家父女的钱财——三千贯在当时可以买一个直秘阁和六个通判,这是一个天文数字,普通人一辈子也挣不来。

郑屠逼迫金老汉写下三千贯“典身钱”的时候,就已经准备让这对父女做他一辈子奴隶了。

在任何朝代,都是“穷不与富斗富不与官斗”,郑屠跟金翠莲相比,就算有钱有势的了(跟小种经略相公有点关系),当地官府是不会“管闲事”的。如果不是鲁智深插手,金家父女这辈子就算完了。

鲁智深做的第二件“错事”:不应该三拳打死镇关西。

这就是冤枉鲁智深了,因为鲁智深根本就没想打死镇关西。打轻了那厮不长记性,而且还可能受到反噬——郑屠敢拿起刀子跟提辖军官鲁达动手,说明他不但有所依仗,而且目无法纪,他家的那头母老虎,很可能跟官府中人有亲戚关系。

这个时候的鲁智深,已经被激发了战斗本能:面对歹徒的剔骨尖刀,鲁智深一拳闷鼻子二拳封眼三拳打太阳穴,并没有操刀子抡凳子,根本就不算防卫过当。

鲁智深的打法,主要目的是让郑屠丧失战斗力,否则这厮捡起尖刀,鲁智深就有受伤的危险。

整场斗殴,鲁智深表现得都很有章法:自己没有抢先动手,而且看着郑屠拿起了凶器,这才自卫反击,反击过程也没有动用武器。要怪,也只能怪郑屠作恶太多活该一死。

别说鲁智深无心取郑屠狗命,就是取了,那也是合情合理合法——不打死他,还等着他杀自己吗?

鲁智深做的第三件“错事”:不该畏罪潜逃。

鲁智深确实不需要逃走,因为以他一个借调到渭州府的兵马提辖身份,自卫反击打死一个杀猪卖肉的屠户,在官府眼里,根本就不是多大的事儿,小种经略相公也明确向渭州知府表示:这个人是我父亲老种经略相公的人,你无权处理,即使他真犯了罪,你审讯明白了,也得先向我父亲汇报之后再处理。

“怕日后父亲处边上要这个人时,却不好看。”小种这句话,威胁意味很明显,渭州知府当然心知肚明,他心里自然会打定主意断鲁智深一个正当防卫。

打起官司来,种家军军官自然不会怕有几个土鳖钱的郑屠遗孀,但是鲁智深还是走掉了,他之所以走掉,其实是出于深深的自责:身为朝廷军官,街头打架误伤人命,给种家军脸上抹黑了。

以鲁智深的豪爽仗义,朋友肯定不少,小种经略也不会不管他。所谓“洒家须吃官司,又没人送饭”,只是给自己出走找一个借口——他实际是不肯给老种经略相公添麻烦,也不屑仗着朝廷军官身份在公堂上欺负郑屠遗孀。

鲁智深做的第四件“错事”:不该跟小偷为伍。

鲁智深在大相国寺菜园子,惩治了过街老鼠张三青草蛇李四为首的偷菜泼皮,并没有赶尽杀绝表示将他们驱逐出自己的势力范围,也没有威胁“见一次打一次”而是高高兴兴地享用了泼皮凑钱买来的酒肉。

这时候就有人说鲁智深猫鼠同眠、监守自盗了,但是看来看去,鲁智深也没占泼皮半点便宜:转过天来,他就“叫道人去城中买了几般果子,沽了两三担酒,杀翻一口猪,一腔羊”。

宋朝羊比猪贵,这些泼皮可能一辈子都没机会吃上几回羊肉,这回算是大快朵颐了。

鲁智深不但没占泼皮便宜,还主动花钱请对自己没有任何帮助的泼皮吃喝,这很符合宋朝甚至宋朝前后的社会现实——寺庙是大地主,和尚是有钱人,但是有钱的和尚却未必真肯施舍给穷苦人一顿饭。

鲁智深对偷菜泼皮的放任,实际是一种大智慧下的悲悯之心:大相国寺财大气粗,少几颗菜不打紧,这些泼皮不偷菜,家里可能就要饿死人。鲁智深一段拳头把泼皮都打跑,自然会受到住持的表演,没准还真会升任“中等职事”藏主殿主阁主化主浴主,但那他就不是鲁大侠而是鹰犬了。

鲁智深做的第五件“错事”:不应该留下董超薛霸这两个祸害

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豹子头林冲,并在林冲劝说下放过了董超薛霸这两个祸害,于是那些曾经指责鲁智深打死郑屠是“滥杀无辜”的人,又开始说鲁智深“除恶未尽”,以至于这两个坏东西继续作恶,还差点杀掉了玉麒麟卢俊义。

其实即使林冲不出言阻止,鲁智深也不会大开杀戒,如果他真想杀人,在林冲开口之前,董超薛霸早就没命了。

鲁智深连桃花山的小霸王周通,也只是打了一顿就算了事,可见他打镇关西的时候,也没有动杀机,对董超薛霸这两个受人指使的小角色,鲁智深更不会下死手。

董超薛霸是很可恶,但真正可恶的是高俅和高衙内,董超薛霸不过是高家父子用来杀人的两把刀,不斩断握刀的手,就是把这两把刀都打碎,也还是救不了林冲性命。

而且鲁智深也不知道林冲肯不肯就此逃走,如果林冲还盼着服刑期满回京城与妻子团聚,那么这两个解差就万万杀不得。

鲁智深孤身一人,别说杀了董超薛霸,就是连林冲一起杀了,也没人会找他算账,所以鲁智深不杀董超薛霸,并不是替自己考虑,而是要给林冲留一条后路。

鲁智深的第五件第六件“错事”实际是一件事:不该上梁山,上了梁山不该反招安

鲁智深如果不上梁山,就可以继续当他的二龙山大头领,旁边有少华山、桃花山、白虎山互为犄角,官军一时间也奈何他们不得。

要是细算起来,听鲁智深调遣的山寨人马,应该有一万左右——仅仅一个少华山,能够被九纹龙史进带着出征芒砀山的,就有三千之众,四个山寨加起来,咋还不得有一万人?

但是种家军出身的兵马提辖鲁智深知道,这一万乌合之众,根本就不是朝廷正规军的对手,如果不跟梁山抱团取暖,被朝廷各个击破,那只是个时间问题。

江湖上讲究一个篱笆三个桩,众人拾柴火焰高,鲁智深放弃二龙山大头领、四山领导人的地位,到梁山坐了第十三把交椅,还在村长扑天雕李应和都头美髯公朱仝之下,其实是很委屈自己的。但是为了手下千万兄弟的安全,鲁智深已经不计较自己在梁山地位的高低了。

鲁智深带领大家并入梁山,并不是谋求有朝一日重当朝廷鹰犬,如果他想为朝廷效力,根本就不需要向蔡京高俅低头弯腰,他只要带着众兄弟跑到种家军去,老种先生肯定会倒履相迎,打死镇关西的事情,根本就不会有人提起,能够被记上功劳簿的,是原提辖军官鲁达剿灭了二龙山宝珠寺金眼虎邓龙盗伙。

老种经略相公种师道位高权重,皇帝尚且要卖他三分面子。高俅也不会为了一个鲁智深而跟种师道翻脸——事实上鲁智深跟高俅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原著中高衙内并没有被众泼皮去势),如果鲁智深回归朝廷体制之内,根本就不用绕圈子。

但是鲁智深不肯当昏君奸臣的鹰犬,在他影响下,原本赞成招安的武松也发生了转变,他们结成了“反招安二人组”,把宋江怼得哑口无言,而鲁智深一番话,也可以表明他反招安的理由足够充分而且无可辩驳:“只今满朝文武,多是奸邪,蒙蔽圣聪,就比俺的直裰染做皂了,洗杀怎得干净?招安不济事,便拜辞了,明日一个个各去寻趁罢。”

宋江原本号称只反奸臣不反皇帝,但是为了能戴上官帽,连奸臣也不反了,给高俅磕头如捣蒜,全然不顾林冲杨志在一边眼睛冒火。

鲁智深虽然没有公开表明反对“道君皇帝”赵佶,但也看透了官场黑暗,对招安的黯淡前景也是洞察秋毫,所以他宁肯不要正规名分,也不愿再去当昏君奸臣的打手——他最后“六和寺坐化”,很可能也是金蝉脱壳之计。

也许宋江李逵悲催地喝下毒酒的时候,鲁智深武松正在六和寺的清风明月之间,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呢。

上面所谓的“鲁智深七件错事”说完了,读者诸君肯定有比老酒还深刻的见解,这个咱们一会儿评论区再讨论,现在要说的是最后鲁智深并没有在招安后离开,而是陪着众兄弟打完了所有的恶仗。

极力反招安的鲁智深为什么屈服了呢?老酒认为,这还是出于责任和义气——他需要照应那一班跟自己志同道合的兄弟。面对包道乙的玄天混元剑,其他头领都不敢上前,如果不是鲁智深一条禅杖拼命打过去,断臂晕厥的行者武松就死于乱军之中了。

近乎完美的大侠鲁智深,居然也“做错”了七件事,这简直是没地方说理去了。老酒还发现一件比较有趣的事情:指责鲁智深的人,好像还特别喜欢及时雨宋江和黑旋风李逵。宋江李逵的人品如何,咱们本文不讨论,最后只是请读者诸君指教两个问题:鲁智深这七件事真的做错了吗?除了这七件事,鲁智深还“做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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