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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水浒传》中为数不多的主要人物之一,林冲的一生无疑是悲剧的。最初,林冲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妻子贤淑,家庭和谐;后来,妻子被高衙内调戏,好友陆谦背叛,连太尉高俅也设计陷害。即便被发配到沧州,高俅依旧没放过林冲,野猪林和草料场,林冲两次遇险,几乎死于非命。总之,林冲一步步被逼上绝路,最后才不得不杀人并上梁山落草。

但相比其他好汉而言,林冲连落草为寇都不顺利。

林冲去梁山时,带着柴进的举荐信,他本人也杀了陆谦、富安和差拨。无论是举荐信还是杀人,原本都可以顺利入伙梁山。但是,王伦却一再刁难林冲,先是以梁山地方小容不得英雄为理由阻止林冲落草,后来又让林冲立“投名状”。

当林冲与杨志激斗而不分胜负时,王伦最终同意了林冲落草,林冲这才坐上第四把交椅。

晁盖、吴用等人劫取生辰纲之后,因为事前败露,不得不去梁山躲避。王伦一如既往,找出各种理由不让晁盖等人加入梁山。林冲实在看不过,于是火并了王伦,并推晁盖为梁山寨主。

很多读者认为,林冲走投无路之际,王伦收留了林冲,但林冲不念恩情还杀了王伦,是忘恩负义。也有读者认为,梁山是王伦开辟,是否收留林冲都是王伦的权利,收留是情分,不收留是本分,不管如何,林冲都不该杀王伦,更何况王伦已经收留林冲。

那么,王伦究竟该不该杀?林冲火并王伦算不算忘恩负义?接下来,个人以原著为基础,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这两个问题。

一、梁山所属权问题

王伦本是落地秀才,算得上能文能武,但是没有多大本事。因为考不上功名,又不甘心被贪官恶吏驱役,所以王伦和杜迁到梁山泊落草。之后,宋万、朱贵等人也相继投奔,且招揽了大约七八百人,梁山泊也因此壮大,官兵也不敢直撄其锋。

可以说,王伦、杜迁等人,对梁山有开辟之功。后来宋万战死,宋江也为之哭泣,认为“当初梁山泊开创之时,多亏此人”。

但问题是,梁山泊被王伦开辟,就能算是王伦的地盘吗?

1.柴进、王伦与梁山关系

从原著来看,王伦只是个穷秀才,当初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所以才会去投奔柴进。这样的人,哪里有钱财去开辟梁山,打造三关,解决梁山最初一批人的吃喝住用?所以,王伦是得到了柴进的资助,且这笔资助不菲。

正因如此,所以柴进说王伦等人与他交厚。

事实上,没有柴进的资助,王伦、杜迁等人可能都活不下去,更别说开辟梁山了。所以,王伦不肯让林冲入伙时,朱贵说“且柴大官人自来与山上有恩,日后得知不纳此人,须不好看”;杜迁则说“日前多曾亏了他(柴进)”“柴大官人知道时见怪,显的我们忘恩背义”;而宋万也说“见得我们无义气,使江湖上好汉见笑”。

从这三个人的话中也能知道,柴进对梁山有莫大的恩情,这种恩情大到不能拒绝,一旦拒绝就是忘恩负义。

柴进帮助了王伦,又资助他许多钱去开辟梁山。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来说,柴进才是梁山真正的东家,他相当与梁山董事长,不过没有出面,只在幕后,算是大股东;而王伦不过是替柴进管理梁山,表面上是寨主,实际上只是总经理而已。故而,梁山严格来说并不算王伦的地盘。

如果王伦是借柴进之钱开辟梁山,梁山才能算是他的地盘。这么做相当于借钱开公司,尽管钱还是别人的,但公司却是自己的,如此王伦才有绝对的话语权。

2.二龙山与梁山对比

当然,这么说很多人会觉得牵强,毕竟王伦是一寨之主。其实,如果换个角度,同样可以证明,梁山并非王伦的地盘。

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的土地,原本都属于皇帝;如果不把梁山泊看成是王土,就是一块江湖地盘,那么这块地盘属于谁,就要看谁的拳头硬了。这一点,我们看看二龙山的所属权就知道了。

鲁智深被高俅所迫,杨志丢了生辰纲,两人走投无路,在林冲徒弟曹正的建议下,两人决定去抢二龙山。

二龙山本来由金眼虎邓龙占据,鲁智深要去投奔,被邓龙拒绝,鲁智深一怒之下还踢伤了邓龙小腹。后来,曹正出计,鲁智深、杨志等人直接就把二龙山抢占了。而在此之前,杨志得知二龙山时,第一反应也是抢过来。

曹正道:“……为头那人,唤做金眼虎邓龙。制使若有心落草时,到去那里入伙,足可安身。”杨志道:“既有这个去处,何不去夺来安身立命?”

按一般人所想,二龙山属于邓龙,谁都不能抢。但从杨志的话里可知,,在江湖人的眼中,谁的本领大,谁就可以抢占地盘,不管这块地盘有没有主人。毕竟,大家都是走投无路,天下不容,有个安身之处就会拼命去抢,谁还在乎这块地有没有主人,主人是谁?和平共存是最好的结果,否则必然火并。林冲与王伦是这样,鲁智深杨志和邓龙亦如是。

江湖之地,不是你先占据就会属于你。

所以,王伦对林冲入伙梁山的请求直接拒绝,这才是忘恩负义,杜迁也说到了这一点。王伦显然也明白,所以他不便直接拒绝,但却依然让林冲去杀人立投名状。

退一步来说,即便梁山的确属于王伦,他也应该给柴进一个面子。所以当王伦拒绝林冲入伙时,他自己也认为“只是柴进面上却不好看,忘了日前之恩,如今也顾他不得”。

从这些就能证明,王伦的确该杀,林冲杀王伦并非忘恩负义。相反,林冲杀王伦,是替好汉除掉了一大害。林冲若不杀王伦,恐怕晁盖、吴用等人无法在梁山落草,后来的宋江等人更不可能。

二、王伦其人究竟如何

王伦该不该杀,要看他的为人和作者的态度。

1.从原著看王伦

其实,从投名状这一点来看,王伦也并非善类。所谓“投名状”,就是杀人立据,这么做相当于犯下死罪,不管之前是否清白,杀人之后都是死路一条。再看晁盖和宋江,他们做寨主时,梁山就没有这样的规定。

明明不需要,王伦却非要再逼着走投无路的好汉去杀人,这才是滥杀无辜。

林冲初上梁山,曾看到梁山的规模,其中有一处描写非常恐怖,堪比《西游记》中的狮驼岭。这段描写有几句如下:濠边鹿角,俱将骸骨攒成;寨内碗瓢,尽使骷髅做就。剥下人皮蒙战鼓,截来头发做缰绳。

从“骸骨”“骷髅”“人皮”“头发”可见当时梁山死人无数。当然,这话可能十分夸张,但我们仍然能看出来,王伦时代的梁山,是多么可怕。这时的梁山,无异于“妖魔之穴”。如此环境下,说王伦有多善良,恐怕没有说服力。

等到宋江做寨主的时代,梁山就再也没有这样的环境了,取而代之的是“八方共域,异姓一家”。从王伦时代的“妖魔之穴”,到宋江时代的“异姓一家”,这个过程,不仅是梁山环境的变化,实际上也是梁山好汉的蜕变。

所以,即便看王伦的为人,他也是该杀的。

林冲火并王伦,并没有做错,更不是忘恩负义。如果林冲真的忘恩负义,恐怕晁盖也不会信任、重用他,宋江更不会。但事实却是,晁盖、宋江对林冲极为推崇信任,曾头市之战、祝家庄之战等,林冲都是重要战将,无论是单挑、冲锋,还是领军破阵。

2.作者对王伦的态度

当然,评价书中人物,我们也要看作者的态度。那么,作者对王伦什么态度呢?书中其实也有明确说过。

第十一回,林冲上梁山后,王伦得知林冲本领高强,不顾柴进的恩情,要让林冲下山。这时候,作者以一首诗对王伦和林冲进行了点评。

未同豪气岂相求,纵遇英雄不肯留。秀士自来多嫉妒,豹头空叹觅封侯。

这里,作者说“秀士自来多嫉妒”,其实就是说王伦心胸狭窄,容不下林冲这样本领高强的好汉。

后来,王伦让林冲纳投名状,作者又说“愁怀郁郁苦难开,可恨王伦忒弄乖”。一个“可恨”,足以说明作者对王伦的态度。王伦被杀之后,作者也借古人之言,说“量大福也大,机深祸亦深”,这也是说王伦心机很深。

另外,作者还附上了一首诗,算是对王伦的总结。

独据梁山志可羞,嫉贤傲士少宽柔。只将寨主为身有,却把群英作寇雠。酒席欢时生杀气,杯盘响处落人头。胸怀褊狭真堪恨,不肯留贤命不留。

大意是说:王伦占据梁山却没有志向,嫉妒贤才又对志士傲慢,容不下其他好汉,还把天下的英雄当做仇人一样对待。王伦这样心胸狭隘,实在是可恨啊,他不容贤士之命,最终落得个小命不保。

这首诗足以说明,在作者眼中,王伦这样的人该杀,他的死是自己的问题,怨不得林冲。当晁盖等人与梁山原头领在梁山议定座次,作者还说“水浒请看忠义士,死生能守岁寒心。”对林冲等人给与盛赞。

综上可以发现,无论是看王伦的为人,还是作者对王伦的态度,王伦都该杀,林冲所为是为好汉除害,算得上侠义之举。

总之,无论是从梁山所属权方面,还是从王伦为人、作者态度方面来分析,王伦都该杀,他的死都是咎由自取,林冲火并王伦并非忘恩负义。

参考资料:《水浒全传》(明代杨定见修订本,明代袁无涯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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