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这个问题。看到这个问题,我只想说:果然,很多人不看原著啊。很多答主也不管那么多,直接顺着问题就回答了。
这问题对吗?成立吗?压根就不对,不成立啊。为了公平客观,我们一切以原著(百回本水浒)来作为依据。
当然,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林冲被刺配一次,而武松则被刺配两次。
先说明一下,所谓刺配,其实是两种刑罚,即刺字和发配。刺字在脸、额头等部位,而发配地点也有远近之别,近者只有百里,远者则有千里,甚至三千里外。
先说林冲的刺配之路。
林冲因为遭到高俅陷害,刺字之后,从京城被发配到沧州。一路上,林冲确实差点被打死,这也是拜高俅所赐。高俅经过陆谦等人“点拨”,满心想着害死林冲后,干儿子高衙内就可以顺利霸占林冲的妻子,于是他授意陆谦,让负责押送林冲的董超和薛霸,在发配途中,害死林冲。
后来,到了野猪林,董超和薛霸果然动手。
到这可没有结束啊,鲁智深及时出现了,他阻止了董超和薛霸,然后一路护送林冲。从此,林冲不仅有酒有肉,而且还有人服侍。
看到这里,是不是也能明白,林冲这一路上,也是有酒有肉,有人服侍着?光看到林冲差点被打死,难道看不到林冲也被鲁智深救起来呢?怎么看不到林冲也有酒有肉呢?
再说武松的刺配之路。
武松被刺配过两次,第一次,是从东平府到孟州,第二次则是从孟州到恩州。
第一次,武松因为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被阳谷县知县发到东平府,而东平府的府尹叫陈文昭,是个好官,他怜悯武松是个有义的烈汉,在监狱中很照顾武松,判得也轻,后来则把武松刺配到孟州。
有陈文昭照顾武松,加上两个公人也知道武松是好汉,因此武松这一路上待遇不错。
后来,在十字坡时,又有张青、孙二娘夫妇照顾武松,给公人银子,因此武松后面的待遇也很好。
武松这一路上能有酒肉,有人服侍,是因为府尹陈文昭照顾,两个公人也敬服武松,所以武松路上待遇好。
但是,武松第二次被刺配,可就不一样了。那时候,张都监恨不得害死武松,蒋门神也派了徒弟去杀他,所以情况不容乐观。
好在施恩没有忘恩负义,依旧挺身而出,他花钱打点关系,保住了武松的命,还让武松断棒轻了许多,又给武松送了烧鹅、绵衣、银子、鞋子,以及提醒武松,要留意押送他的公人。
接下来的路上,武松可不是有酒有肉了,最多是有肉,那两个公人也不耐烦。到了飞云浦,蒋门神徒弟也来了。还没等他们动手,武松先发制人,杀了四人,回头又到张都监家,杀了张都监全家,以及蒋门神、张团练。
等武松复仇之后,逃出城外,因为一夜辛苦,身体困倦,加上棒疮发作,不得不在一个古庙里睡觉。结果,被张青四个手下抓住,差点死了。
所以,不管怎么看,武松第二次刺配时,都算得上凶险,没喝上酒,也没有人服侍。最后,还是张青、孙二娘的帮助,让他成了头陀,武松才能去投奔二龙山。
回到问题:同样被判刺配,林冲差点被人打死,武松却一路有酒有肉,这是为何?显然,问题不成立,就算只说武松第一次刺配,有酒有肉,而且林冲也不是没酒没肉。
所以,如果提问者只是想通过“林冲刺配路上被折磨,差点丢了小命”“武松路上好酒好肉,一路不受苦”,来制造差别,捧武松踩林冲,那还是算了。因为林冲虽然差点丢命,但只是一时,后半段路上,他也有是有酒有肉。
如果提问者是想客观提问,确实想弄明白,为何二人刺配路上待遇差别那么大,那么我的回答是:
林冲是因为没有遇到好官,反而被奸臣高俅苦苦陷害;而武松算是遇到了好官,陈文昭哀怜他,对他很照顾。两者待遇之差别,本质是那些做官的不同。也正因为做官的人对他们态度不同,二人遭遇才不同。
由此,我们可以回到水浒这本书上来。
高俅陷害林冲,让董超薛霸打死林冲,林冲还是忍了,甚至还知道,董超薛霸只是受人指使,不是真正的凶手,因此让鲁智深饶恕两人。直到后来陆谦伙同差拨,火烧草料场,让林冲没了退路,林冲才不得不杀人报仇,上梁山落草。
但凡有一点能忍,林冲就不会去落草,林冲是被逼上梁山的典型代表。
而陈文昭体恤武松,所以武松刺配路上很安全,也没想过去反抗。但是,等张都监等人要逼死武松时,武松也不得不和林冲一样,杀人报仇,去二龙山落草。
但凡能忍,武松会去杀人吗?会去落草吗?不会。所以,武松也算是被逼上二龙山的代表。
说白了,武松和林冲一样,能忍的时候,肯定是忍,不能忍的时候,才会杀人落草。而他们,也是梁山好汉的代表,是水浒这本书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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