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六家共建单位在二龙山水库管理处隆重举行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暨六五环境日增殖放流活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商洛中院及商州区法院、洛南法院环资庭审判人员共计余人参加了活动。
省农业农村厅水产研究与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樊天贵、商洛市政府副秘书长何汉涛共同为“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商洛中院副院长方学民致辞
商洛中院审委会专委周世安宣读《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实施办法》
活动中,六家共建单位现场签订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协议》,商洛中院向各单位赠阅了中院编印的《植物资源保护刑事典型案例》。
揭牌仪式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前往中院在二龙山水库坝下设立的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增殖放流区,向丹江投放鱼苗三百余尾,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担当秦岭生态卫士的职责使命。
据悉,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由商洛中院倡议设立的,经与其他五个共建单位多次协商,由商洛中院起草制定了共建司法保护基地协议及实施办法。司法保护基地在二龙山水库管理处挂牌设立,商洛中院同时在水库坝下设立了“增殖放流区”,在杨峪河镇银明村设立了“补植复绿区”。随着“一地两区”的成立,标志着商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掀开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篇章。
近年来,商洛中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认真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方式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设立“一地两区”就是要通过多部门的联动协作,强化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无缝对接,多层次、全方位的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加强对丹江源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加快受破坏生态资源的恢复和治理,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设立“一地两区”是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是商洛中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体现,更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
原标题:《揭牌!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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