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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子县东周墓

选自《考古学报》年04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长子县位于晋东南地区长治盆地的西侧,太岳山脉东麓。北有雍河,当地群众又称黑水河;南有浊漳河南源。七十年代以来山西省考古所晋东南工作站在配合农田基本建设和社办企业的建设中,做了四次考古调査和古墓葬的配合发掘,其中有年发掘北高庙商代墓,、、年三次发掘东周墓、勘察长子古城址(图一)。本文只报导发掘的八座东周墓,为说明墓葬所在的地理情况,先介绍一下与此有关的东周城址。

东周城址在今长子县城附近。经过踏勘和钻探,城址的东北城角、北城墙、西城墙和西南城角都比较清楚,东、南二城墙和东城角不甚清楚。东北城角位于今县城北高庙烈士陵园之东南约米,长子到屯留公路的西侧。城角夯土明显,高出地面约3米,夯层厚8-10厘米,小圆窝夯,直径5-6厘米,夯窝密集,夯土为红褐色五花土。北城墙向西北方斜行,经北高庙商代墓地。目前地面上城墙已不存在,地面下有城基夯土层,长约、城基宽8-10米。从今北高庙烈士陵园东侧起至河东村西米,这一段城墙全部被破坏。从河东村西米起沿雍河南岸西行米至西北城角,然后沿雍河曲折南行,构成西城墙。由西北城角起西城墙南行米,又折向西南行米,又折向西南行米,最后向正南行米至西南城角。城墙基本上已被破坏,地面下有1米多厚的夯土城基,宽8-10米,夯土情况与北城墙基本相同。西南城角矗立在地面上,高4-5米,夯土夯层都十分明显,版筑,穿杆孔直径30厘米左右。夯土情况和东北城角相似。在城角上还残留有大量的东周时代的绳纹板瓦和筒瓦残片。

在西城墙也能见到晚期补修的痕迹。夯土层略厚,厚15-20厘米,土色较深,杂质又多。南城墙和东城墙在今县城附近,情况不清。

东周墓地主要分布在今县城西,雍河南岸,东周城址的西侧,北起小河村,经西关同贺,同新、南庄至孟家庄等地。墓地南北约3、东西约0.5公里。年在羊圈沟发掘1、2、3、6号墓,年在牛家坡发掘7号墓,年又在牛家坡发掘了10、11、12号墓。前后共发掘八座东周墓,其中以7号墓规模最大,出土有较丰富的青铜礼器和玉器。

7号墓

(一)  墓室和填土

墓室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口略大于底,四壁光滑,墓底平整。方向75度。墓口长6.42、宽4.8米;底长5.74、宽4.28米;墓口距地表面深0.8、墓室深11.5米(图二;图版拾玖)。

墓室底部有椁室一具,椁室的上下四周都填有青灰色膏泥。椁盖上部有10厘米厚的黄沙土层,再往上至墓口深7.5米全部用黄褐色花土填实,每间隔30厘米夯筑一次,夯层厚10-15厘米。在夯土层中含有少量的新石器时代的陶片。

(二)  葬具和尸骨

墓主人的葬具可分椁室、两层套椁、单棺和棺椁下的垫木。

椁室位于墓穴底部,长方形,口大底小。东西长5.6、南北宽4.1、高2.6米。西壁板卩部成微弧形,向内收缩16厘米。椁室底板稍长,四壁壁板紧贴墓室土坑,用方木垒筑。盖和底各用十七根方形木,南北横向铺放。四壁都用六根方木构成。椁盖方木厚18厘米,四壁板和底之方木厚20厘米。四壁板相互连结处用禅卯套合。东西两壁板两端均有凹槽,槽高2.3米,折角长28、宽8厘米;南北两壁板,直接插入东西两壁板折角凹槽内。盖板已腐朽,痕迹尚清楚,东南部已成空洞,缺少方木一部分,东壁板上部缺少两块方木,高约65厘米。椁室的西北角内侧有脚窝七个,为方便上下椁室用。

两层套椁位于椁室的中部,可分为外椁和内椁(图版拾玖,1、2、4)。

外椁平面长方形,椁盖的长宽大于椁身四壁。盖长3.42、宽2.4米。由八块长方形木组成,每块木板宽23、厚18厘米。八块长方形木板之间用四根穿桦连结在一起。穿檸即在长方形木板上凿有长方形孔,用一根略小于长方形孔的长方形木条穿插在中间,将各板连结起来。穿孔长16、宽6厘米,均衡地分布在椁盖0.46、1.30、1.94、2.78米处。外椁椁身长2.84、宽1.74、高1.6米。四壁各由六块方木组成。两侧板的方木用三根穿桦连结在一起,穿孔长16、宽6厘米。侧板两端凿有桦眼,共四个,桦眼长28、宽18厘米。外椁两端的六块挡板由两根穿棒联结,穿禅长16、宽6厘米。最底部的方木略大,锯成L形落槽,宽4厘米,使外椁底板紧扣在上面。底板两端有半肩暗桦头,长28、宽18厘米,套合于两侧板上的与半肩暗禅相应的棒眼套内,将四壁椁板连结成长方形椁框。在椁的四角各有成行的竹钉钉在两侧。

外椁底板由八块方木组成,亩两根穿樨联结在一起。方木每根长1.28、共宽1.44米,厚18厘米。底板套合在两端挡板底部“L"形的凹槽上。

椁底板下面悬空,有两根横向垫木支撑,离椁室底板18厘米。横垫方木长1.38米,断面18X18厘米。位置各距两端挡板36厘米,两者间距1.32米。

外椁的附近散落有大片黑漆皮,估计外椁表面原漆有黑漆。

内椁已经腐朽,结构不十分清楚,从朽木痕迹判断,形制、桦卯结合都与外椁基本相同。内椁的足端挡板紧贴外椁,头端挡板距外椁20厘米,两侧板各距外椁两侧板20厘米。底板下面也有横木两根,支撑内椁,距外椁底板14厘米。内椁长2.28、宽0.98、高1.18米,板厚8—10厘米。

棺已朽,结构不十分清楚。长方形,长2、宽0.78、高0.86米,板厚8厘米。盖、底和四壁均由三块板组成。有卯桦结合,同外椁。外面糅朱漆,不见有花纹图案。棺底直接贴放在内椁底板上。足端挡板和右侧板紧贴内椁板,头端挡板与内椁间距10厘米。

木料除椁室盖的大部、内椁和棺材已腐朽外,其他保存较完整,均为松木。用木料数估计有36立方米。

棺内骨架大部分成黄色粉末,葬式不明。从存留的牙齿观察,墓主人头向东,可能是成年女性。  

(三)殉葬人的葬具和葬式

在椁室内有三个殉葬人的棺木,编号为陪1、陪2、陪3。陪1的葬具保存略好,可看清棺的轮廓。位于椁室内西南角,长1.76、宽0.68、高0.9米,棺板厚8厘米。棺木已经腐朽,盖稍底用三块木板,中间有穿樨联结,挡板两端有“广形槽(8X2厘米),两侧板嵌入槽内,棺外没有糅漆。葬式为仰身直肢,头西脚东。腰部有带钩一件,胸部有铜当卢一件,右膝附近有小铜铃两件。

陪2、陪3的葬具保存较差,估计也有棺。陪2位于外椁室内东南部,棺残存一块木板,长1.76、宽0.52米,厚8厘米。人骨放在棺板上,已被水冲乱,上下肢骨、盆骨散乱在一侧,头西脚东。中部有玉片一件,头附近有木梳一件。陪3位于椁室西部,仅存棺木一块,长1.76、宽0.32米,厚8厘米。南北向,人骨保存不好,似头北脚南,葬式为仰身直肢。脚附近有带钩和玉饰各一件。

(四)随葬器物

随葬器物放椁室内,有铜、玉、漆、陶器和木器等五五三件。出土时大多数完整,保存较好(图版拾玖,3;贰拾,1、2)。铜器大多放在椁室东南部,外椁和2号陪葬棺之间,玉器放在棺内人骨的上半身。在内外椁间东部空隙处也放有少量铜器和玉器。车器放椁室西南部,马具放椁室西北部,木俑放在外椁的东侧和北侧。

1.铜器以礼器为主,另有车马器、武器、杂用器等。礼器有鼎、鬲、敦、豆、壶、鉴、盘、甗、簋、盉、盆。

鼎有成列的五件,不成列的二件。

I式:五件成列(1-5),大小依次递减。有盖,盖扁弧形,上有三环形纽。子母口,微敛,厚唇,鼓腹,圜底。耳微侈。马蹄形足。纹饰主要饰蟠螭纹,足上部饰兽面纹(图三,10;图版贰壹,1)。1一4号鼎耳侧面有绸索纹,5号列鼎耳侧面为贝纹。

II式:一件(10)。带盖,体扁圆,低矮兽蹄形足。鼎盖正中有环形扭,上有三角回纹。边沿有三只卧牛,盖上有编索纹两周。鼎敛口,子母口,最大径在腹下部。上、下有两周陶索纹,中部饰突棱形绸索纹。一对铺兽衔环。通高19.2、口径18.3厘米(图三,4;图版贰拾,5)。

III式:一件(89)。敛口,鼓腹,圜底近平,矮蹄形足。盖纽作三圆环,环有贝纹。盖中部和顶部、口沿下各有一周编索纹。通高8.9、口径8.2厘米(图三,7)。

鬲两件(67、68)。形制相同。短唇,敛口,鼓腹,平底,矮蹄形足,器内足根部稍有凹弧。片状耳。足为空心,包有内范泥芯。素面体薄,其中有一件经修补。通高7.3、口径9.5厘米(图三,5)o

敦一件(66)。上部残,仅存下半。子母口,体扁圆,圜底,马蹄形矮足,环形耳。口沿下有一周綢索纹,腹部突棱上有三角形图案。足上部有兽面形纹。残高9.4、口径7.8厘米(图三.8;图版贰拾,4)。

豆五件,分三式。

I式:两件(63、83)。盖作覆豆状,圆捉手。子母口,深盘,燧喇叭形圈足,附两环形耳。捉手有纹饰四周,由外及里,为三角云雷纹、絢索纹、勾连纹、S形三角雷纹。器盖、腹部各有两周蟠虺纹。口沿及中腹部饰三角回纹。通高18.5、口径16.5厘米(图四,1;图版贰贰,5)。

II式:两件(14、15)。方座,胎薄。盖上有环形纽,中央有花朵纹。盖、口沿及腹部饰瑞索纹,耳饰贝纹。盘和足座分铸,后经焊接。通高19.2、口径14.8厘米(图三,1;图版贰壹,3)。

III式:一件(90),已残。浅盘,高柄,柄细腰,喇叭形圈足。素面。高20厘米。

壶三件,分二式。

I式:两件(6、7)。带盖,口微侈,长颈,鼓腹,腹部最大径在中部,平底,矮圈足。盖上有三纽,并饰两周絢索纹。颈饰蕉叶纹,中填以蟠螭纹,腹部有三周蟠螭纹,上下均以绳索纹为界。圈足上有一周绚索纹。兽首衔环,环饰三角雷纹。通高41.4、腹径27.8厘米(图四,2;图版贰贰,1)。

II式:一件(8)。形制和I式基本相似,最大径在下部,底稍大。盖中心作环形纽,附有环形连扣,顶饰蟠虺纹,有三个回首蹲坐的小鸭。兽首倒置衔环,并三环相扣告腹部有四周细纤的蟠虺纹。通高29、腹径19厘米(图三,3;图版贰贰,4)o

鉴两件(16、23)。形制纹饰全同,一件完整。平唇,曲壁,平底,圈足。器壁浑厚,两侧一对铺兽衔环耳。饰三周夔凤纹,绚索纹作界。唇沿饰三角纹,圈足饰陶索纹。通高24、口径41.6厘米(图五,1;图版贰壹,2)。

盘两件(17、74)。壁尊薄,一件已毁,一件仅有大半。唇微侈较平,直壁,腹下部折收成平底,一对连环耳。素面。口径44厘米(图三,6)。  .

甗一件,分甑和鬲两部分(11、12)。甑平折沿,斜腹,似盆,平底微内凹,底部有箪孔,圈足,要龙纹,饰三道蟠龙纹,中下两道用贝纹作界。鬲小口直领,宽腹,蹄足。腹部有贝纹一周。临、鬲均有铺兽衔环,锈蚀严重。通高38.4、甑口径29、鬲口径13.4厘米(图五,2;图版贰贰,2)。

簋两件(9、91)0形制相同,均由上下套合而成。长方形,直腹,平底,四角焊接有矩形足,两端有一对环形耳,上下均饰蟠虺纹,耳饰贝纹。通高13.6、口径23.8厘米(图三,图版贰壹,4)。

盉一件(22)。小口直沿,腹扁圆,蹄形足。带盖,虎形提梁。流作虎头形。腹部有三周陶索纹。通高20.4、腹径18.2厘米(图三,2;图版贰肆,3)。

盆两件(13、92)。器薄爲,已毁。尺寸不明。

兵器有戈、剑、镞。

戈两件。带秘和例的一件(62),锈蚀严重。秘为藤条,外缠丝线,并操黑红漆,已朽。钳似笔帽,上有一道箍。戈秘铸通长99.6、戈长16厘米(图版贰叁,1)。另一件(70)短胡一穿,全长16厘米。

剑一件(78)。残断,腊瘦长,有脊,剖面成菱形,剑首成喇叭口。残长34.8厘米。

镞七件。三棱形,铁铤。一件没有倒勾,长3厘米。两件瘦长有倒勾,长2.7厘米。四件短粗,有倒勾,长2』厘米。箭杆为圆木条,长20.2-25厘米,均朽(图六,9一11)。

车马器有衔、当卢、铃、泡、吉及其它饰件。

衔四件(29,30)。形制基本相同,大小不同。大者长20.8,小者长19.3厘米(图六,5、6)。

当卢一件(87)。稍残,圆形,蟠龙透空雕,角形雷纹。环周有四只青蛙衔环的附耳,直径9、厚1厘米(图七,7;图版贰肆,l)o

铃八件(80)。大小各四件,形制相同。大者通高4.6厘米,小者通高3.6厘米(图六.7、8)。

泡饰三十六件。圆形带孔铜泡四件,直径3.5厘米。圆形铜泡四件,径3.1厘米。长方形扁平铜泡二八件,长1-9厘米(图六,1、3)0

扁形管十一件。两头空,长1.2厘米。

鸭头形扣饰一件(79)。一端有鸭头饰,后面为长方形框。框正反两面饰云纹,鸭头饰鳞纹。长4.5、宽3.2、厚0.5厘米(图七,5)。

軎八件(32—39)。两两成对,共四对,形制基本相同,大小不一,均带辖(图版贰筌,4)。分四式。

I式:饰贝纹,长7.7厘米(图七,2)。

II式:饰云纹,长6.6厘米(图七,1)。

III式:饰贝纹,体矮粗,长5.4厘米(图七,4)。

IV式:饰蟠虺纹,长4.3厘米(图七,3)。

车饰六件。五件(75)作半圆筒形,两侧有四个半圆形环。长4.3厘米(图六,2)o一件(76)曲尺形,正面有长方形孔和圆孔,可能是车箱转角上附件。残长9、宽2.3、厚0.6厘米(图六,4)。

杂用器有镜、带钩、环首刀。

镜一件(53)。出土时断成两半,圆形、桥形纽。中部饰三条蟠龙,以麻点纹为衬底,第二周为絢索纹,第三周为贝纹。径10.2,厚1厘米(图六,6;图版贰贰,3)。

带钩十三件(43—45)。形制基本相同,均琵琶式。两件完整,面饰错金变形兽纹和三角云纹,长11厘米(图八,4)。两件均残,错金兽纹,长9.6厘米。九件较小,素面,长6.8厘米(图八,3)。

环首刀八件(56、57)。形制相同,大小不一。四件铜刀铁鞘,长19.5厘米。四件铜刀铜鞘,长15.5厘米(图八,1、2)。

2.陶器只有豆两件(20、21)。盖扁平,小口,直领,鼓腹,圜底,喇叭形圈足。泥质灰陶,表面磨光黑亮,通高17.4厘米(图九,1;图版贰肆,4)o

3.漆木器及其它

漆舟两件(18、77)。椭圆形,两侧有环形耳,鬃黑红漆,木胎。通高9.6、口19X18.5厘米(图九,3;图版贰参,3)。

漆扁壶一件(19)。小口,直颈,扁圆形腹,圈足。实心,糅黑红漆,当是明器。高24、腹径19、厚6厘米。  -

漆盒一件(28)o盖和器已朽成一体。直径22厘米,竹编内胎,外糅黑漆,光滑。

竹帘一件(73)。用竹剖成细丝编织而成,已朽成一捆。尺寸不清。

竹排箫一件(56)。已朽。六根长短相次的竹管插在一根横竹管上,宽8厘米。

木俑四件(24—27)。身穿长袍,大襟左衽,腰束带,用带钩勾住,内衣为方格圆领衫。手臂和身躯分开制作,脸部用泥塑在木头上,出土后很快掉了。脚穿鞋,有两件已经脱落,成柱状。全身涂黑色,用毛笔醮红色构画出衣服、腰带、带钩等。通高68厘米(图一0,1;图版贰叁,2)。

木棍四件(42、64)。两件圆形,长80、直径9厘米,位于木椁西侧。两件椭圆形,长1.06,米,径8X10厘米。位于木椁东侧。用途不明。

木梳两件(54、55)。半圆形,齿已朽。

鹿角两件一对(69)。一件保存较完整,一件已残。上端锯平,下端削平成方形棒。彩绘,黑褐色底,上面有银白色的S形和圆点纹(图一0,2)。

骨镞六件。出土时和铜马衔在一起。五件完整,形态相似,大小有别,六面体。长12—15厘米(图一O,3)。

骨贝七十六枚(94)。长2.6、宽1.7厘米。用骨料刻成贝形,一面中间有槽,一面钻有双孔。长2.6、宽1.7厘米(图九,2)。

骨管五件。长短粗细不一,将兽骨锯成段,表面经过加工,光滑。长2.6—5.7、径1一2.5厘米。

骨匕一件(82),长8.2厘米(图九,4)。

骨掏耳勺一件(88)。一端为勺状,长6厘米。

4.玉石器有瑗、环、璜和各种佩饰。

蚪蝌纹瑗一件。青玉,饰蝌蚪纹。肉径6.8、好径2.6、厚0.6厘米(图一一,2)。

青玉瑗二十九件。扁平,粗糙,素面。体型大小不一,最大肉径6.8、好径2.4、厚。.3厘米。

玛瑙瑗十四件。六棱形,素面。大者两件肉径8.8、好径4.6、厚0.8厘米,小者九件肉径4.7、好径2.1、厚0.6厘米。

环十一件(49、50、65)。有扁平棱形和断面成椭圆形的。玉质有玛瑙和紫水晶。最大的肉径5.5、好径3.7、厚0.7厘米;最小的肉径1.5、好径0.6、厚0.3厘米。

璜十三件。两件虎形,半圆形。一头雕成虎头,一头離成虎尾。两面饰蝌蚪纹。青玉。直径5.6、宽1.1、厚Q.4厘米。两件桥形,两端有孔,长5厘米(图一一,3、4)。四件扇形,大者8.6厘米。

斜长方形玉片两件。青玉。两短边各有两缺,长边各有四缺,两面饰蝌蚪纹,长18.7厘米(图  1)0

长方形玉片两件。青玉,素面。上有四孔,周边十四个缺。长26.4厘米(图一一,5)。圆形玉片七件。青玉,素面。上有两孔,径1.5-3.5厘米。

圆玉柱三件。青玉,素面。中间有方孔,直径2.9厘米。

龙形佩九件。青玉,胸前都有孔(图一一,6、7)。

虎头形玉雕三件。半圆形两件,饰蝌蚪纹,弧背中间有穿孔。宽2.8、3.4厘米。一件虎头形.宽1.5厘米(图一二,1一3)。

玉蝉一件,长22厘米(图一二,7)。

其它还有梯形、长条形、贝形等玉片(图一二,4,8-10)和玛瑙管、紫、白水晶珠、水晶柱、料珠等(图一二,5、6)。

1号墓

1号墓位于羊圈沟,在7号墓东北约米。墓室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四壁平齐,方向度。墓口长4.25、宽3米,距地表深1.4米,墓底长4.1、宽2.86、深6.46米。墓室填五花土,每隔30-40厘米夯打一层。夯土层厚10-15厘米。深5.5米时见到椁室上盖。椁室长3.66、宽2.46米。上盖板用十三块木板组成,南北向横铺,长4.12米,比椁室底大46厘米。已朽。椁室底板由十二块木板组成。板厚8—9厘米。椁室内正中放有椁和棺各一具。椁的高度紧贴椁室上盖,高88厘米,长2.18、宽1.06米,板厚8厘米。四壁椁板用四块木板筑成,盖和底用五块木板组成。椁底平放在椁室上。椁室和椁均已腐朽,仅剩木芯。

椁内一棺,头挡板略高于脚挡板。壁板用三块木板组成。长1.74、宽0.72米,头挡板高0.78、脚挡板高0.62米。这种现象可能由于木质腐朽塌陷造成的。板厚8厘米。棺外面喋朱红漆。

椁室、椁、棺的结构与7号墓同,均用卯棒结合(图一三)。

骨架因长期在水中浸泡,朽成黄褐色粉末,大部分已被水冲乱。

随葬品以铜器为主。礼器在椁室北侧,车马器在椁室东南角,武器、玉器放棺内头部和胸部。铜器薄脆,保存下来者很少。

1.铜鼎二件。一件(3)器形同7号墓I式。盖上有小鸭形纽,凤纹,腹部蟠龙纹。通高

28、口径28.3厘米(图一四,1;图版贰肆,2)。一件(4)已残。带盖,盖上三个环形纽,敛口,直腹壁,深腹,附耳,蹄足。盖正中为圆泡纹,外有二周变形夔凤纹,填以回纹,界纹用回纹,腹部有上、下两周回首夔凤纹。通高25、口径25、腹深23厘米。

2.敦一件(5)。器形同7号墓敦,腹部饰有乳钉和三角回纹。高18.2、口径31.9厘米(图一四,2;图版贰伍,4)。

3.盖豆一件(8)。器形同7号墓I式。器薄脆,已腐蚀成碎片。通高约17、口径约16厘米。

4.壶两件(1、2)。侈口,束颈,圜底,圈足。半环形,双耳,颈腹有四周弦纹。高31.4厘米(图一四,5;图版贰肆,5)。

5.舟一件(6)。椭圆形,敛口,宽肩,平底,一对附耳。素面。高7.6厘米(图一四,3;图版贰伍,7)。

6.匜一件(7)。已残,方口,浅盘,平底,矮三足。素面。通长19、高5.5厘米(图版贰伍,9)。

7.戈两件(9)。短援,方内,长胡,三穿。长15厘米(图一四,4;图版贰陆,1、2)。

8.剑一件(17)。柳叶形,茎扁圆,通长34.6厘米(图一四,8;图版贰伍,3)。

9.镞九件(14),分三式。

I式:三件。三棱形,长头,尾翼成倒钩,通长17厘米(图一四,7)。

II式:四件。三棱似翼,头较式短而略粗壮,有血槽,通长11.2厘米。

III式:两件。三棱形,短头较粗。通长11厘米(图一四,6)。

10.车軎两件(12、16),与7号墓所出的II式舎同。

11.马衔镞两件(13),同7号墓马衔。

12.环首刀一件,同7号墓环首刀。

13.带钩一件,同7号墓所出小者。

14.圆盒一件。上下各半,子母口,直径9厘米,用途不明。

15.匙一件。匙头椭圆形,细长柄。通长22.5厘米。

此外,有玛瑙环、玉佩、玉璜、玉片、石圭、骨贝、骨管等,有的已经散失。

2号墓

2号墓在1号墓之南12米。墓葬形制与方向同于1号基。墓上部已被挖蓄水池破坏,残存2.8米,长3.9、宽2.8米。墓坑内筑有木椁室,板已腐朽,结构情况同7号墓椁室。椁室长3.6、宽2.2、高1.1米。构筑用七块方木叠砌,盖大于底42厘米,方木厚约20厘米。

椁室中部有木棺一具,长2.2、宽1.02、高0.7米。棺为黄褐色柏木,厚13-15厘米,表面已腐朽,四壁板还能看出由五块木板组成。棺的北壁下发现有黑地朱红漆残片,上面绘有雷纹和几何图案。

骨架一具保存尚好,葬式仰身直肢(图一五)。

随葬品大多是铜器,计有:

1.鼎两件。一件(2)盖扁平,上有三个环形纽,子母口,附耳,平底,三蹄足。盖、器饰蟠螭纹。通高22.3、口径20.8厘米(图一六,3)。另一件(1)腹部较深,素面。通高16.4、口径7.4厘米(图一六,2)。

2.豆三件。两件(7、12)同7号墓I式,主要饰蟠虺纹。通高17、口径16.4厘米。另一件(3)盖捉手和豆座均成喇叭状,附环形耳。素面。通高17.8、口径15.4厘米(图一六,4)。

3.铜盘一件(4為小平唇,浅腹,平底,小蹄形足,两侧附耳。通高10、口径30厘米。

4.铜匝一件(5)。方流,椭圆形浅盘,平底,半圆形片状尾,矮三尖足,素面。通长19.4、高3.8厘米(图一六,1;图版贰伍,8)o

5.铜舟一件(6)。椭圆形,窄唇,平底,圈足。半环形耳,腹部饰云纹,点纹作底。高7、口宽10.6厘米(图一六,8;图版贰伍,6)。

6.铜戈一件(9)。胡残,长胡三穿。通长21厘米(图版贰陆,3)。

7.剑一件(16)。柳叶形,长锋刃,茎上有两道凸箍。长43.6厘米(图一六,9;图版贰伍,2)。

8.铜箭头两件(10)。双翼,长5.5厘米(图一六,5)。

9.铜带钩一件(17)。长琵琶形,面有直道纹,锈蚀严重,钩头残。长17厘米(图一六,6)。

10.铜軎两件(14)。器形同7号墓I式,接毂处底盘无贝纹。长4.9厘米。

11.铜马衔两件(15)。同7号墓,长19厘米。

除铜器以外,还有陶壶、漆箱、骨贝和圆陶片、肩胛骨。

陶壶二件(8)。侈口,宽腹,圜底,圈足。泥质灰陶。高28、腹径14.3厘米(图一六,7;图版贰陆,1)。

漆箱仅剩残片,上绘几何形图案(图一七)。

骨贝五十枚,形同1号墓所出。

3号墓

位于1号墓西北25米。墓室为长方形竖穴土扩,方向18度。墓口距地表深1.3米,墓室深5米,填土为五花夯土。墓口长3.6、宽2.4米,墓底长3.3、宽2.15米。墓室底部有椁室、棺和边箱三部分。椁室长3.25、宽2.12米,板厚10厘米。椁盖木纵铺,用六块方木组成。由于椁盖板细薄,盖板下面两头都用方木支架承托。棺长2.1、宽0.64、厚0.08米。棺内骨架一具,侧身葬(图一八)。

内棺东边有一边箱,长1.84、宽0.76米。边箱东侧板系利用椁室板,西侧板长2.6米,南北两挡板各长76厘米,板厚6厘米。每边仅存一块木板,故高度不明。随葬器物大多放在边箱内。随葬器物有陶鼎一、陶壶二、陶豆二件,器形基本同10号墓同类器物。

6号墓

位于1号墓东北20米。墓室土坑竖穴。方向17度。墓口已被挖水池破坏,残存墓室深1米,长2.12、宽3.08米。填土为五花土和夯土。墓室底部有椁室。椁室长3.1、宽2.2米。正中有棺一具,棺长2.08、宽0.7、高0.68米。棺和椁室都已腐朽(图一九)。

随葬器物有陶壶四、陶豆二、陶鼎二、陶盘一件及玉片一、石圭四件。陶器泥质灰陶,质地松软,器形大致和10号墓的陶器相似。

10号墓

位于牛家坡,7号墓东75米。墓室为长方形土坑竖穴,方向5度。墓室上半部已被平整土地取土破坏,残存墓室深3.9米,底长3.5、宽3米。葬具仅有棺一具,长2、宽1米。棺已朽,高度不明。骨架情况不明(图二O)。

随葬器物主要是灰陶器,此外有少量铜器、玉器。

1.鼎列鼎,残存四件(8)。鼎盖近平,无纽,附耳,子母口,圜底,蹄形足。素面。四鼎大小依次递减,分别高20、17.5、16、15厘米(图二0,8)。

2.盘一件(6)。浅盘,三蹄足,圜底,素面。高8、口径23厘米(图版贰陆,5)。

3.豆三件(1一3)。盘较深,圜底,喇叭口座。高19、口径19.2厘米(图二三,1)。

4.匜一件(5)。腹较深,小流,平底。有两道弦纹。高7、口径19厘米(图二三,2)。

5.鉴一件(7),已散失。.

6.罐一件(9)。带盖,顶微弧,子母口,直领,鼓腹,小底,底成三角形。通高22.8、腹径26.3厘米(图二O,9;图版贰陆,7)。

7.壶四件(4、6)。带盖,腹部有四道弦纹。

铜器有剑一件,压在器物下面。茎上有两道箍,首为盘状,长59厘米(图版贰伍,1)。还有铜马衔二、铜镞、铜三联环、玛瑙环、玉片各一件。

11号墓

位于牛家坡,7号墓东北85米,10号墓之北,断沟边缘上。墓室为长方形土坑竖穴,方向2。度,东南角有脚窝,便于上下。墓口长6、宽4.72、距地表深0.8米;墓底长5.9、宽4.2、深13.2米。填土为五花土,每隔50-60厘米有一层夯土,夯土厚30厘米。墓室底有用方木构成的椁室,方木厚28厘米。椁室长5.24、宽3.6、高1.5米。四壁用六块方木构成,盖和底略长,均用十四块方木横向铺放。在椁室下面填有1.32米厚的青灰色膏泥,上面铺有0.2米厚的青灰色膏泥。

椁室中部放一木椁,不见有棺。椁盖板长2.65、宽1.68、厚0.14米,因盖板薄,在中间有支撑架,将盖板架起。椁身长2.4、宽1.17米,四边各存一木板,板宽21厘米,故全高不明」底板尚存,厚14厘米。入骨零乱,从发掘情况看,此墓可能是二次迁葬(图二一)。

随葬器物分放在椁外的东南部和东北部。

1.鼎三件。两件(4.16)器形同7号墓II式鼎,盖上有三牛纽。高15、口径16.9厘米(图版贰陆,6)。另一件(1)同7号墓式。附耳,子母口,鼓腹,兽蹄形足。高14.4,口径1;3.8厘米。腹部有两周蟠螭纹,中间有凸棱,上有蜩索纹。高14.4、口径13.8厘米(图版贰伍,5)。

2.盖豆两件(2、5)。已残碎,尺寸不明。

3.壶两件(3、14)。形制基本相同,纹饰不同。14号已残碎。与《商周彝器通考》图兽纹壶器形、纹饰相似,现能见到有四组纹饰。高度不明。3号饰蟠虺纹。

其它尚有铜剑、軎、扣饰、泡饰、鐏,玉环、玉片、木梳、漆器残片等,部分器物已散失。

12号墓

12号墓位于7号墓北80米的高台地上。墓室为土坑竖穴,方向度。墓口深0.8、长4.8、宽4.18米,墓室深7.2、底长4.2、宽3.4米。墓室内填五花土,每隔30-40厘米有一层夯土,夯土厚20厘米。椁室长3.8、宽3.1、高1.27米,板厚10厘米。壁板都是用四块木板叠砌而成,两壁板插入两挡板内。椁底用木板平铺,椁盖已朽。椁室周围用青灰色膏泥封固。

椁室中部原有椁和棺,都已腐朽。椁长2.26、宽1.04米,厚4厘米。棺长1.82、宽0.76米,厚5厘米。骨架基本完整,仰身直肢(图二二)。

随葬器物以陶器为主,器形和10号墓所出同类陶器基本相同。.计有列鼎一组五件,壶二、盖豆四(图二三,3)、罐、甑、盘各一件。铜器有剑一、戟一、戈二、环首刀一、軎二、马衔四、带钩二、当卢一、环二、泡饰二、伞弓帽二、合页、带扣一、铃二件。玉器有方玉二、璜二、冲牙二、玉饰二、水晶环二件。骨器有骨管二、马镳八件,贝十九、蚌壳一枚及石圭若干。

结语

这次报导的八座墓,位于羊圈沟的有1、2、3、6号墓,在牛家坡的有7、10J1,12号墓。

墓葬形制可分为两类:一类有1、2、7、11号墓,这四座墓的墓口略大或基本同于墓底。由于墓室深,四壁坡度很小,几乎成直壁。这类墓出土遗物以铜礼器、铜车马器为主,陶器很少或者没有。铜礼器的基本组合是鼎、豆(盖豆)、壶、盘、匝。7号墓的规模最大,出土青铜器器壁厚,纹饰庄重。其它三座墓铜器器壁薄,出土时大部分破碎。二类墓有3、6、10、12号墓,墓口比墓底大,墓壁有较大的坡度,呈仰斗状。这类墓的出土遗物以陶器为主,铜器只有车马器和武器。陶器的基本组合有鼎(或列鼎)豆(盖豆)、壶、盘、匝。泥质灰陶,质地粗,均为明器。按照墓葬形制、出土遗物分析,一类墓具有早期特点,二类墓时代稍晚。

出土铜器以7号墓为代表,数量多,花纹精细。釆用分块合范浇铸。鉴、列鼎、鬲都用三块范,壶身用两块范,就的上甑和下鬲分别用三块范铸。接缝线和浇口线都十分清楚。附件如耳、小兽纽等和主体是分别浇铸后再焊接在一起的。方座豆的豆身和方座也是分铸后焊接在一起的。铸范的纹饰普遍釆用模式拍印,花纹已规范化,成图案状。如壶、鼎、豆腹部的蟠螭纹、蟠虺纹,大部分成组成块按排。11号墓出土的铜壶,虽只存残片但能反映出当时的镶嵌艺术。

青铜器上的纹饰广泛地采用蟠龙、蟠螭、蟠虺、蟠凤、蕉叶、卷云、蝌蚪、三角卷云纹等,界纹用贝纹、蜘纹,在龙、螭、凤等纹饰中用回纹衬底。鉴、顧、鼎的铺首,盖顶兽纽,香、辖等,普遍釆用小动物、鸭、虎、青蛙等图象。这些纹饰和山西侯马晋国铸铜作坊遗址出土的陶范纹饰基本一致。蟠螭衔尾,蟠凤抓翅等纹饰是侯马陶范的典型纹饰%因此可以考虑这批青铜礼器就是侯马晋国铸铜作坊遗址的产品。

铜器纹饰蟠龙、蟠螭、蟠虺等和侯马晋国遗址上马墓群春秋中期的上马13号墓、万荣春秋墓、长治分水岭、号墓、春秋晚期的琉璃阁甲、乙墓、智君子鉴上纹饰相一致。也和浑源彝器中的夔纹鼎乙,牺尊、夔纹豆,夔纹鑑上的夔纹、蟠螭纹相近似%

铜器在器形方面,如1号墓I式鼎、I式壶、1式豆,分别与浑源彝器中的夔纹鼎,提梁壶三、盖豆相似。I式壶、赢、透雕当卢也和洛阳中州路号墓的I式壶、耽和I式透雕当卢相同。電同上马13号墓覚,鬲和山彪镇的鬲(1:46)基本相似。侯马遗址是晋国晚期都城新田遗址,晋景公十五年(公元前年)迁新田后,开始繁荣,到公元前年晋国灭亡,在这二百余年中晋国的政治经济中心一直在侯马。前面我们谈到长子7号墓出土的青铜器和侯马铸铜作坊遗址出土的陶范纹饰相一致,有可能是侯马晋国铸铜遗址的产品。因此,将7号墓铜器的制作时代定在春秋晚期。同属第一类墓的1、2、11号墓也可定在这一时期。

1Q、12号墓出土的陶器,其陶器组合为鼎、豆、壶、盘.區等。鼎和豆的器形和洛阳中州路第六期号墓的盖豆、墓甲的鼎相近,壶同长治分水岭战国晚期21、28号墓的壶相似,更接近于西汉初期的陶壶,所以我们将第二类墓的时代定在战国中、晚期。

与历史相参照,第一类早期铜器墓应是晋国墓,第二类晚期陶器墓相当于韩国墓。

木椁室紧贴墓室四璧,用方木垒叠。这是长子东周墓的又一个特点。

7号墓有铜列鼎一组五件,人殉三人和丰富的青铜礼器。10、12号墓也出土有两组陶列鼎,各五件。7号墓列鼎应是实用器,10、12号墓陶列鼎是明器。据《孟子梁惠王》:“前以士,后以大夫,前以三鼎,而后以五鼎与丁7号墓主人应是士大夫的夫人墓。

10、12号墓出土陶列鼎,非实用器,它和7号墓有着明显的差异。周代社会有若严格的礼乐等级制度,使用青铜礼器是贵族统治权力的象征,而一般士庶,是不能制礼器或保存青铜礼器的。随着社会经济地位和政治权力的变化,一些奴隶主逐步走向消亡,地位低下的士庶地位上升,釆用陶列鼎随葬,说明到战国中、晚期社会结构的变化,奴隶主阶级的旧礼制走向没落,由新的封建地主阶级取而代之。

执笔者陶正刚李奉山

绘图李夏廷张红旗

照相梁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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