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玉山
买不买单,其中肯定有道道。《小兵张嘎》里的胖翻译吃西瓜就不买单,他说,老子在城里下馆子都不给钱!这一句话人物的嘴脸就出来了。
在《水浒传》里,这也是个问题。那是个赤裸裸的暴力社会,讲打,讲狠;却也是人情世故的社会,讲义气,讲面子。拳头是潜在的规则,而拳头之外,又有一套潜在的规则。就如买单这件事,有什么道道呢?
我们看看鲁达是怎么做的。
1、做提辖,不能买单
《水浒传》第二回里,鲁达与史进在茶坊里结识,意气相投,要上街去吃酒。
“鲁提辖挽了史进的手,便出茶坊来。鲁达回头道:‘,洒家自还你。’茶博士应道:‘提辖但吃不妨,只顾去。’”
之后遇到李忠,三人一起吃酒,酒后,“下楼来叫道:‘主人家,酒钱洒家明日送来还你。’主人家连声应道:‘提辖只顾自去,但吃不妨,只怕提辖不来赊。’”
这两个场景有意思:吃茶,吃酒,鲁提辖都没有买单,打个招呼就走了,连签单都不用的。而且,从茶博士、酒家老板的反应来看,一点犹豫也没有,可知已是惯例,从来就没没买过单。虽然嘴上说得顺溜——明天给,但这“明天”谁都明白,是永远没有个头的。事实上,“明天”,鲁提辖也没有去把钱补上。
是不是鲁提辖没带钱呢?不是的。在酒楼上遇到金翠莲父女,鲁达仗义相助,要资助他们盘缠回东京去,从身上摸出“五两来银子”,觉得少了,又要史进、李忠出钱。
原来鲁达身上是带了钱的。五两银子其实不是小数,打发点吃吃喝喝完全绰绰有余。第十四回,吴用欲拉阮氏三雄入伙抢劫,
“吴用取出一两银子,付与阮小七,就问主人家沽了一瓮酒,借个大瓮盛了,买了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对大鸡。”
买了这许多,而且,“阮小二道:‘我的酒钱,一发还你。’店主人道:‘最好,最好!’”
连同阮家哥三积欠的酒钱都还清了。这还是一两银子。所以你算算看,鲁达身上带了多少钱。
带钱归带钱,但是不必买单,也不能买单,这还真不是钱的事,鲁达也从来没在乎过钱,但是在关西这一亩三分地上,鲁提辖吃点喝点,还需要买单吗?尤其是带着兄弟时,这是场面啊,还买单?那鲁提辖面子没有了。
这是什么面子呢?是好汉的霸气吗?不是的。好汉行走江湖,不买单是不存在的。武松在景阳冈吃了十八碗酒,拎着哨棍晃晃悠悠离开,店家喊他回来,他说:“我又不少你酒钱,唤我怎地?”你看,武二郎都买单的。
鲁提辖要的面子是官面儿。好歹干个提辖,再小也是官啊,那些个买卖人,谁还能不给面子怎么的。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潜规则。
鲁达不是坏人,不是恶霸,但是屁股坐在那儿,还能自己坏规矩吗?谁要触动这个潜规则,那鲁提辖肯定是不答应的。
他为什么要打郑屠?行侠仗义惩恶扬善当然是主要动机,这一层先不谈。还有没有其他缘故呢?你看鲁达自己怎么说的:
“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
看看,讲得再清楚不过:你小子狂啊!不知道怕我啊?我还就不信了,你个操刀卖肉的,还能比我混得好?
这些做买卖的,在鲁提辖眼里,就是“狗一般的人”嘛,只能夹着尾巴过活,什么时候也轮不到你狂啊。一个杀猪卖肉的那么高调,不管是不是自己主动猖狂,终归是冒犯了官长威严,扫了官长脸面,可不是自寻死路。
2、混江湖,必须付账
打死郑屠,鲁达亡命江湖,后来在五台山出了家,军官鲁提辖
变成和尚鲁智深。他受不了寺庙寡淡伙食,下山去改善生活,找了酒家,又是喝酒又是吃狗肉。走的时候好玩了:
“临出门又道:‘多的银子,明日又来吃。’”
这回不仅买了单,而且玩起预存了。鲁达改脾气了?其实只是认识到,自己的身份变了,生存语境变了,自己必须切换过来。
从军官到和尚,从势力范围到草莽江湖,这个切换谈何容易。搁早几天还切换不过来。所以之前在山上遇到卖酒的,虽然人家不敢卖给和尚,鲁智深还是强行吃了一桶,让他“明日来寺里讨钱”。这还是生活惯性在起作用,买单真的不习惯啊。但是这次下山,一说是五台山的和尚,连走了三五家,家家拒绝提供酒肉,并且一次次地强调:你是山上的和尚。这可算是让他明白过来了:语境不同了,身份不同了。已经不是官,还想搞那套潜规则?怎么潜,潜谁去?规矩要改了。
踏入江湖有踏入江湖的一套。吃喝消费,没有不买单的规矩。鲁智深确实是天机通彻的聪明人,顺利切换过来,不仅积极地买单,而且无师自通地掌握了预付款消费模式。
如果硬是不买单呢?那就难看了。
第十六回,杨志失陷生辰纲之后,亡命江湖,身上没钱,吃完就
跑。
“道:‘待俺回来还你,权赊咱一赊。’说了便走。”走得了吗?“那筛酒的后生赶将出来揪住杨志,被杨志一拳打翻了。”接着,操刀鬼曹正“大脱着膊,拖着杆棒,抢奔将来”。
两下里一交手,曹正认出对方的功夫和自己的师父林冲是一个路数,于是亲,两人高高兴兴一起奔二龙山当强盗去。
行走江湖,吃喝消费,从没有“明天给”一说,不想买单,那么只有这样硬来。硬来的实力当然都是具备的,杨志揍个曹正还不是轻轻松松,鲁智深也一样,如果硬要吃霸王餐,还怕打不过哪个开饭店的吗。
但是江湖好汉,没有这样干的。多难为情啊。江湖虽是崇尚暴力的丛林社会,讲打讲杀,但是哪有为了一顿吃喝动粗的,多不体面啊。杨志要不是实在没辙了,不至于此。说到底,还是面子问题。连一顿饭钱都要耍赖,混成这个怂样,你还好汉呢。
行走江湖,要讲脸面的。白吃白拿,是牛二那样的泼皮干的,不是好汉的勾当。杨志当时还未真正在道上混,所以一时想不到好汉的正经途径:可以去抢劫啊,去剪径啊,去收费打人啊。挣钱容易着呢,弄到钱再去嘛。
可以拦路抢劫,不可以耍赖皮,这就是江湖的潜规则。
当官有当官的规则,混江湖有混江湖的规则,这叫道。文学作品里是这个道,现实世界里也是这个道。做官也罢,做江湖好汉也罢,不能不守规则。有的人其实在两种语境里来回穿梭,那要灵活切换才好。混淆身份,践踏规则,只怕会自取灾祸。
譬如有的人,一穿上制服,就当自己是流氓——其实也不打紧,但是要知道,穿制服的流氓,和不穿制服的流氓,身份还是不一样的,规则也不一样,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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